安装与使用
1.电表在出厂时经检查合格,并加封铅印,可安装使用,无铅封或贮存过久,应请有关部门重新校验加封,方可安装使用。
2.电表应安装在干燥通风的地方,安装电表的底板应固定在坚固耐火,不易振动的墙上,电表高度约1.8M左右。
3.按接线图接线,拧紧接线螺钉,并紧固端钮盒内连接板。
4.经互感器接入式电表其示数须乘以变比后,才是实际电能数。
5.一表一卡:用户持有的IC卡,不能互换,遗失时应到供电部门(售电处)补购一张。
6.购电操作:售电时,将IC卡插入IC卡读写器,同时操作计算机,将用户资料及购电信息采用先进的AES加密技术形成包写入IC卡。
7.充电操作:将购电卡插入卡座内,如果有效购电卡,则电表自动将数据读入表内,显示屏依次显示本次购电金额、累积总用电量、剩余电费、当前电价、用户号、已透支金额、累积总用金额、需量、时间、日期、常数、局号、显示报警金额、拉闸报警金额、囤积金额、允许透支金额、外接互感器比率及阶梯电价表。拔卡请妥善保存。
8.运行显示:电表正常运行过程中,轮流显示表内累积总用电量、剩余电费、当前电价、户号。
9.显示报警:为防止剩余金额递减为零而造成断电,提醒用户尽快购电的第1级门限金额。当表内剩余电费小于显示报警金额时,显示屏闪烁“报警”符号。
10.拉闸报警:为防止剩余金额递减为零而造成断电,提醒用户尽快购电的第2级门限金额。当表内剩余电费小于拉闸报警金额时,显示屏显示“Err-03”,继电器拉闸,2分钟后自动恢复供电,显示屏闪烁“拉闸报警”符号。拉闸报警期间插入本用户购电卡可立即恢复用电。
11.超容报警:电表运行过程中,如果用户持续超容用电10分钟,电表将自动拉闸3分钟,并显示“Err-02”提示。3分钟后自动恢复供电。插入本用户购电卡可立即恢复用电。
12.囤积*:如果(购电金额+剩余金额)>囤积*(可设置,大为9999元),则本次购电金额不读入,显示屏显示“Err-08”提示,卡内电量仍有效。
13.报警提示:电表运行过程中,遇剩余电费低于门限报警金额、继电器故障、存储器故障、剩余电费殆尽时,报警指示灯均点亮。
14.故障申报:剩余电费显示为零、负值或低于当前电价时,若电表仍继续运行,显示屏显示“Err-06”提示,用户应立即购电,并主动向供电部门反映情况。
15.远程阀控功能:主站发送对应的拉合闸命令,可以强制将表内继电器进行拉合闸。
16.结算方式:电表以计用电金额为主,按电量单价每1度电扣除,表内剩余金额保留4位小数来保证用户的利益不受损失。
17.通讯功能:电表具有远红外、RS485通讯功能。符合DL/T 645-(1997)2007《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/T 698-1999《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技术条件》的要求。
18.远程抄控功能:电表可以通过IR远红外、RS485端口对电表进行远程抄收电表用电信息。